一、婚姻无效后财产清算如何进行
婚姻无效后财产清算依《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首先,区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财产,一般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一方所有的除外。
对于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比如,一方在婚姻无效原因中存在过错,分割财产时可适当少分。
同时,要返还因婚姻无效取得的财产。例如,彩礼等给付,若符合法定情形应予以返还。若财产已消耗、毁损或灭失,可折价补偿。涉及债务问题,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务,按共同债务处理,由双方共同承担;但能证明为个人债务的除外。总之,婚姻无效财产清算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法公平合理处理。
二、婚姻无效后财产划分是怎样的
婚姻无效后,财产按同居关系处理。
双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这里的无过错方是指对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无过错的一方。例如,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未重婚的一方为无过错方。
对于共同购置的财产,能证明出资比例的,按比例分割;不能证明的,推定为等额分割。同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需注意,婚姻无效不影响双方基于共同生活产生的其他民事法律关系的效力,比如财产的善意取得等情况仍受法律保护。
三、婚姻无效后财产怎样进行分割
婚姻无效后,财产按同居关系处理。
双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这里的财产范围包括双方共同购置的房产、车辆、存款等。比如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若无法证明各自出资比例,法院会综合购房资金来源、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判定分割份额。对于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具有人身属性的财产,一般归一方所有。而对同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也按上述原则处理,分清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总之,婚姻无效后的财产分割,关键在于分清财产性质及双方贡献,依法合理分配。
婚姻无效后财产清算如何进行,是不少当事人面对婚姻无效情形时的核心困惑,但除了财产处理,还有两个关联紧密的问题需一并厘清:一是双方所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即便婚姻无效,子女仍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抚养权判定需结合双方抚养能力、子女年龄及意愿等综合因素;二是财产清算中的举证责任,若一方主张某项财产为个人合法财产,需提供出资证明、权属凭证等有效证据。如果您在处理婚姻无效事宜时,对财产清算的具体流程、抚养权判定标准,或是举证细节仍有疑问,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针对性解答,帮您清晰界定自身权益边界,快速解决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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