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婚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房屋、车辆等大额财产,若登记在一方名下但为共同出资购买,也按共同财产分割。
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后婚姻财产纠纷吗
离婚后可能产生婚姻财产纠纷。常见情形有离婚时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一方可起诉要求分割;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可请求再次分割。
处理此类纠纷,需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当事人应收集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车辆产权证明,银行账户流水等。若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需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
三、离婚后婚姻双方是否还有抚养权
离婚后婚姻双方都有抚养权。抚养权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离婚并不消除父母子女关系,双方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时会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可能归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望权,但这并不意味着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丧失抚养权。在直接抚养方出现严重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时,另一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变更抚养权。比如直接抚养方虐待子女、患有严重疾病无法继续抚养等,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以保障子女健康成长。
很多人关注离婚后婚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但实际离婚纠纷中,除了财产分割本身,还有两个常被忽略的关联问题值得留意:一是若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离婚后发现该如何追回?二是若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未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费能否从其应分得的共同财产中直接抵扣?这些细节往往影响实际权益的实现,若你正面临离婚财产分割的困惑,或是对上述关联问题存在疑问,别再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你理清财产分割的每一个细节,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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