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取保候审能否免起诉
刑事案件取保候审并不必然导致免起诉。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而是否免予起诉(现在规范表述为不起诉),要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有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等情形。法定不起诉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酌定不起诉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证据不足不起诉则是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所以,取保候审只是暂时变更了犯罪嫌疑人的羁押状态,能否不起诉需结合证据、事实及法律规定综合判定。
二、刑事案件取保候审何时能终结
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终结有几种情形。一是期限届满,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期限一到应当及时解除。二是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比如犯罪嫌疑人无罪、情节显著轻微等,此时也会终结取保候审。三是案件已办结,如法院作出判决、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等。
解除取保候审时,执行机关应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决定机关需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再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并退还保证金。若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可能会被变更强制措施,这也意味着取保候审终结。
三、刑事案件取得对方谅解法律上怎样
在刑事案件中,取得对方谅解在法律上具有重要意义。
从量刑角度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在程序处理方面,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轻微、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当我们聚焦“刑事案件取保候审能否免起诉”时,其实还需了解两个紧密关联的关键问题:其一,取保候审期间的行为规范直接影响免起诉的可能性。若违反取保规定(如擅自离开居住市县、干扰证人作证),不仅可能被撤销取保,还会降低免起诉的概率;其二,免起诉的法定情形与取保的适用条件虽有交叉但并非完全等同,比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或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等,这些情形下即便处于取保状态,也需结合全案证据判断是否符合免起诉标准。此外,若未被免起诉,案件会进入公诉环节,此时取保状态是否延续、后续庭审中如何辩护,都是当事人需关注的重点。如果您对自身案件是否符合免起诉条件、取保期间的注意事项仍有困惑,或需要专业人士结合个案细节分析,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针对性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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