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烜墚律师本科毕业,有过5年检察官经历,曾任天津市某区检察院检察官,还在区委办公室、区委督查室、区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厅工作锻炼。在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批捕科)工作期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2015年转岗成为律师,此后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学习民事和行政法律知识,用3年时间学通了刑、民、行三大法律,对处理各类复杂法律问题有了更高的认识,尤其对“刑民行”交叉案件有独到见解。2019年,他带领的团队规模达10人,2020年带领刑事团队加盟靖霖律所,创办靖霖天津分所,专注办理刑事案件。他带领团队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网络犯罪、性犯罪、刑民交叉等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取得无罪案例150余件,其中包括多个法院无罪判决,还有大量不起诉、公安机关撤案、解保当事人重获自由的案例。他首创“捕前辩护”概念,捕前阶段介入案件不批捕概率约75%,还有大量改变定性、轻判、缓刑的成功案例,二审案件多数改判或发回重审,多起重大刑事控告案件帮助当事人追赃挽损。他研发刑事辩护课程14门,获得入选2025年天津市律协刑事专业领域专业律师名单等多项荣誉,还是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栏目组嘉宾、“法治网”特邀普法律师,为《辩护人认为》(第四辑)相关项目提供支持。
下面介绍他主办的刘某涉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一审刑事判决案。案件背景是2017年1月,刘某通过网络购买两支枪形物存于住所卧室。2018年10月29日,公安机关查获两支枪形物、子弹2颗及钢珠358颗。经鉴定,一支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另一支是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均属法律禁止个人持有的枪支。刘某因吸毒于2018年11月被强制隔离戒毒,2019年3月27日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刑事拘留。
张烜墚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阅卷并核实证据,确认涉案枪支数量、类型及鉴定结论无误,明确案件事实基础;鉴于证据确凿,制定认罪认罚策略,引导被告人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争取从宽处理;围绕“主观恶性较小”“坦白悔罪态度好”及“家庭特殊情况”三点,提出有效量刑辩护意见,请求法院从轻处罚;配合法院速裁程序,高效完成辩护,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案件结果是法院认定刘某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其具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扣押的枪支、子弹、钢珠等违禁品依法予以没收。公诉机关建议的“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意见被采纳,判决结果处于法定刑幅度内且体现从宽。在这个案件中,张烜墚律师精准判断诉讼策略,避免对抗式辩护的不利后果;有效争取量刑优惠,让被告人获得接近量刑建议下限的刑罚;保障程序权利,确保当事人合法参与诉讼;体现司法人性化,增强法官对被告人个体处境的理解,有助于实现“罚当其罪、宽严相济”的司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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