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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刑事律师办理虚假外汇交易吸存案,精准辩护彰显法律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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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4 · 1860人看过
导读: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超16年,是盈科律所多重要职人员,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擅长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在多起案件中展现专业能力。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开始从事法律工作,至今执业已逾16年,现就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他身兼多职,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2015-2024年连续九年,他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执业以来,他专业从事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和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他还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并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还发表过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

下面来看他主办的一个案例。案例背景: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王X、行XX等人以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对外虚假宣传该公司有专业操盘手能提供外汇交易技术服务,以委托外汇交易的方式在多个平台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共计370XXXX0675.94美元,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1.55亿余元。

律师作用: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及时去看守所会见行XX了解案件情况,着重了解行XX所做之事是否有实际经营业务,因为这关系到罪名定性,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不同。检察院阶段阅卷后,发现证据对行XX不利,辩护人综合全案证据材料,提出辩护意见,一是行XX受雇于xx公司和王X,受他人领导实施具体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即便认定主犯,也应按其所参与犯罪承担责任;二是行XX具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建议合议庭对被告人行XX从轻、减轻处罚

案件结果:法院经审理认定,行XX作为公司CEO,全面负责虚假外汇业务运营,参与搭建平台、操控交易、管理资金通道、组织宣传等核心环节,对全部犯罪数额承担责任;其行为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构成集资诈骗罪,且系主犯;虽有坦白情节,但因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受害人数众多、社会危害极其严重,依法不予从轻;最终判处行XX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违法所得继续追缴。陈晓伟律师在案件中精准识别法律风险,避免辩护方向偏差;坚守程序权利保障,确保被告人获得有效辩护;理性应对不利判决,为后续可能的上诉或申诉奠定基础,体现了刑事辩护在尽责和实现程序正义方面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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