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界,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的刑事律师,他就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陈晓伟。今天,我们就通过一起以虚假外汇交易平台为名进行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来认识一下这位专业的刑事律师。
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王X、行XX等人以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多种方式对外虚假宣传,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1.55亿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为行XX辩护。
接手案件后,陈律师第一时间去看守所会见行XX,了解案件情况。他特别关注行XX所做的事情是否有实际经营业务,因为这关系到罪名的定性,如果没有实际经营业务,行XX可能被认定为集资诈骗罪,而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是完全不同的。这体现了陈律师精准识别法律风险的能力,能够聚焦罪名定性关键,避免辩护方向出现偏差。
在检察院阶段阅卷后,陈律师发现案证据材料对行XX不利。但他没有放弃,而是综合全案证据材料,提出了行XX受雇于xx公司和王X,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以及行XX具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等辩护意见,建议合议庭对被告人行XX从轻、减轻处罚。这充分展现了陈律师坚守程序权利保障的责任心,在证据不利的情况下,仍充分行使会见、阅卷、提出辩护意见等权利,确保被告人获得有效辩护。
虽然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行XX构成集资诈骗罪,且系主犯,判处无期徒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违法所得继续追缴。但陈律师通过扎实的辩护明确了量刑考量因素,为后续可能的上诉或申诉奠定了基础。这也体现了刑事辩护的现实边界,即便在涉众型金融犯罪、损失特别巨大的案件中,律师的价值不仅在于“胜诉”,更在于“尽责”与“程序正义”的实现。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执业已逾16年,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等,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他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企业负责人和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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