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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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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4 · 1257人看过
导读:一般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分割,不过存在特定情形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能分割。比如一方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或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另一方不同意支付医疗费用,此时夫妻一方可向法院请求分割。所以,离婚前有上述法定情形可起诉分割,无则通常离婚时再分割。
离婚前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前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才进行分割。但存在特定情形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可分割。根据法律规定,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或者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夫妻一方可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所以,离婚前若有上述法定情形,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若无,通常需等离婚时再分割。

二、离婚前能否索取抚养费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另一方可以子女名义索取抚养费。父母对子女有法定抚养义务,该义务不因婚姻关系存续状态而改变。

即使尚未离婚,若一方不支付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以孩子为原告,自己作为法定代理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法院通常会依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数额。所以,离婚前若一方未履行抚养义务,可依法索取抚养费。

三、离婚前能否财产保全

离婚前能进行财产保全,即诉前财产保全。若夫妻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一方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在提起离婚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需提供担保,不提供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当探讨离婚前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答案是在特定情形下是可以的。比如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若你正面临类似财产分割困扰,对具体操作流程、如何收集证据等还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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