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后能否撤销
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后,在特定情形下可以撤销。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即当事人对协议主要内容产生错误认识而订立协议,可请求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受欺诈方有权撤销。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签订协议,受胁迫方也可撤销。此外,若协议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协议权利义务明显失衡,受损害方同样能请求撤销。撤销权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
二、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程序要求有哪些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程序要求如下:
首先是发布拟征地公告,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将拟征地用途、范围、面积等信息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然后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
接着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征地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
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内容包括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公告不少于三十日,听取意见,必要时组织听证。
多数被征地人有异议修改方案后,开展补偿登记,被征地人在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
最后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三、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程序是什么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程序如下:首先是发布拟征地公告,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在拟征收土地所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等意见。其次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者查明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后者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之后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不少于三十日,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组织听证并修改。最后,相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当我们探讨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后能否撤销这个问题时,要知道一般情况下签订协议后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撤销。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协议等,这些情况下是有可能撤销协议的。若你对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后的效力、撤销条件或相关法律程序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准确答案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帮你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让你在征地补偿安置相关事宜中不再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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