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伟律师毕业于法学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她拥有超过7年的执业经验,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同时,她还担任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律师代表,在青岛法律界有着一定的地位和影响力。其服务地区主要为山东青岛,联系地址位于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37号华夏基石A栋19楼。
孙伟伟律师始终坚持“专业、尽责、务实”的执业理念。执业以来,她办理刑事案件超过300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她尤其擅长刑事控告、取保候审、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领域,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
孙伟伟律师不仅在实践中表现出色,在学术研究方面也颇有成果。她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获得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展现了她深厚的法律专业素养和研究能力。此外,她还拥有企业合规师(高级)证书,这进一步证明了她的专业能力和知识的多元化。
下面为大家介绍孙伟伟律师主办的一个典型案例。犯罪嫌疑人刘XX因琐事与他人争吵,民警到现场处理完后,刘XX上前阻拦民警离开,实施了拉拽、殴打民警,用土块砸车、推搡等行为。出警民警出示警察证警告后,刘XX仍继续实施拖拽等行为,最终被民警控制,刘XX因涉嫌袭警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在这个案件中,孙伟伟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她认为本案的核心在于行为人行为是否具有暴力性。她仔细根据案发当时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民警笔录和现场监控录像进行分析,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虽在一定程度上妨害了民警执行公务,但不具有给民警造成伤害的危险性,依法应将其行为认定为妨害公务罪。同时,她指出刘XX犯罪情节轻微、危害性不大,依法可做不起诉处理。对于袭警罪、妨害公务罪是否需要取得被伤害民警的谅解书这一有争议的问题,孙伟伟律师积极与办案人进行沟通,提出这类案件保护法益不是警察的人身安全,被害人不是警察,本案不需要取得谅解书。
最终,在孙伟伟律师的努力下,本案争取到了酌定不起诉的结果,案件在检察院阶段就办理终结,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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