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诉讼管辖 > 诉讼中止时效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诉讼中止时效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3 · 1080人看过
导读:诉讼时效中止指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如不可抗力、相关人员无法定代理人等)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时效期间。法定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自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时效届满。如最后六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自其结束起再经六个月时效才届满,非接着剩余时效计算。
诉讼中止时效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诉讼中止时效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待阻碍时效进行的法定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等。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例如,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自该事件结束(即阻碍消除)起,再经过六个月,诉讼时效才届满,而非从事件结束后接着原来剩余的时效期间计算。

二、诉讼中止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因出现法定事由而使本案诉讼活动难以继续进行,受诉法院裁定暂时停止本案诉讼程序。诉讼中止时间计算方式为,自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恢复计算。诉讼时效中止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法定的诉讼中止情形包括一方当事人死亡需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等。当这些情形消失,法院恢复诉讼程序时,之前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案件正常审理的时间内,从恢复诉讼后接着之前的进度继续计算审理时间。

三、诉讼中止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待阻碍时效进行的法定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 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在探讨诉讼中止时效的计算方法是什么时,我们明确了相关规定。而在实际情况中,当诉讼中止原因消除后,恢复计算时效也有诸多要点。比如要确定准确的恢复时间节点,以及如何与原有的时效计算相衔接等。这些细节对于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要是你对诉讼中止时效恢复计算后的具体流程、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帮你理清其中复杂的法律脉络,保障你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网站地图
更多

诉讼管辖最新文章

遇到诉讼管辖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