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书中不给抚养费的如何办
若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一方不给抚养费,之后情况发生变化,子女可要求未支付方支付。依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
若直接抚养方以子女名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遭拒,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向法院起诉时,需提供能证明当前情况发生变化,如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增加,原约定已无法保障子女正常生活等证据。法院会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判决未支付方支付适当抚养费。
二、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后是否即时生效
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后并非即时生效。
离婚协议书是附条件生效的协议,所附条件为办理离婚登记。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此时,离婚协议书才生效。所以,仅双方签字,未完成后续离婚登记程序,离婚协议书不产生法律效力。
三、离婚协议书中如何约定抚养权变更
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抚养权变更,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明确变更情形:列出可变更抚养权的具体情况,如抚养方患严重疾病、有虐待子女行为、因犯罪服刑无法继续抚养等。通过明确列举,避免后期就变更条件产生争议。
规定变更方式:可约定双方协商一致变更,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也可约定在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变更。
确定权利义务:写明抚养权变更后,原抚养方与新抚养方的权利义务,比如探视权的行使时间、方式,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等。
需注意,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且要保障子女权益。
当面临离婚协议书中不给抚养费的情况时,首先要明确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即便在离婚协议中有相关不合理约定,也不影响孩子索要抚养费的权利。如果一方拒绝支付,另一方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沟通,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双方的经济状况等综合判定抚养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在诉讼过程中,需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孩子的花费明细、对方的收入证明等。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更多疑问,比如如何收集有效证据、诉讼流程具体是怎样的,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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