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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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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1 · 1266人看过
导读: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依不同情况而定。一般患者主张赔偿要举证就诊及受损事实。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纠纷中,实行过错责任原则,患者需证医疗机构及人员过错,三种情形适用过错推定。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纠纷里,因相关缺陷受损害,患者可向多方索赔,医疗机构担责后可追偿。
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谁承担

一、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谁承担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需区分不同情况。一般情况下,患者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需对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事实举证。 在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纠纷中,实行过错责任原则,患者要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存在过错。若患者无法证明,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存在三种情形适用过错推定,即患者证明存在违反诊疗规范、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伪造篡改销毁病历资料情况时,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对于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纠纷,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缺陷或输入不合格血液受损害,患者可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或医疗机构请求赔偿。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二、医疗纠纷中病历书写要求是啥

医疗纠纷中病历书写需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原则。具体要求有:内容应客观如实记录患者症状、体征、检查、诊断、治疗等医疗活动;记录时间要及时,抢救急危患者时未能及时书写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注明。 病历书写应使用中文,通用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使用外文。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需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员签名,保持原记录清晰、可辨。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三、医疗纠纷中证据如何取得与应用

在医疗纠纷中,证据取得与应用至关重要。证据取得方面,患者有权复印病历资料,包括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等客观病历,医院不得拒绝。封存和启封病历应医患双方在场,对疑似输液输血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共同对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此外,患者可收集就诊记录、费用清单、证人证言等。 证据应用上,提交的证据应完整、真实,符合法定形式。病历资料是关键证据,能反映诊疗过程。实物证据可证明医疗产品质量问题。患者要在规定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对证据进行分类编号并说明来源和证明内容。医疗机构通常需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在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的承担至关重要。一般情况下,患者只需提供与医疗机构存在医患关系、损害结果等初步证据。而医疗机构则需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举证责任的分配会有所不同。比如在一些新技术、新疗法引发的纠纷中,举证规则可能更为复杂。要是您对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分配、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剖析,为您在医疗纠纷中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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