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案件判离财产诉求被驳回咋办
若离婚案件判离但财产诉求被驳回,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仔细审查判决文书,明确驳回原因,看是证据不足、诉求不符合法律规定还是其他问题。若因证据不足,可收集新的能证明财产分割主张的证据,如财产购置凭证、资金流水等。
若对判决不服,可在上诉期内(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说明不服理由及新证据,请求二审法院重新审理财产分割问题。
若上诉期已过,判决生效,若发现新的财产线索或有足以推翻原判决的新证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审。同时,也可尝试与对方协商财产分割事宜,达成一致解决方案。
二、离婚案件判决之前能起诉吗
在离婚案件判决之前可以起诉。若一方已起诉离婚,另一方在案件审理期间也可基于相关诉求起诉,比如要求分割财产、主张损害赔偿等。但若是就同一婚姻关系重复起诉离婚,依据“一事不再理”原则,法院通常不会受理。不过,若有新情况、新理由,如出现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等新事实,原告可在判决前再次起诉;被告起诉不受此限制,可随时起诉。当事人起诉应准备好相关证据和材料,以保障诉求得到支持。
三、离婚案件判决怎么收到
离婚案件判决的送达程序有严格规定。一般来说,法院会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之一向当事人送达判决书。
如果是直接送达,法院会直接将判决书交给受送达人本人签收。留置送达则是在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时,把判决书留在其住所,并记录送达情况。委托送达适用于直接送达有困难时,委托其他法院送达。邮寄送达是通过邮政机构送达。转交送达针对特殊身份人员。公告送达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等情况。
通常,当事人会收到法院送达的传票等通知,知晓开庭时间等信息,判决作出后,会按照上述方式送达判决书。若你是案件当事人,可留意法院通知方式,也可联系承办法官询问送达进展。
当面临离婚案件中判离但财产诉求被驳回的情况,首先要明白这并不意味着完全没有其他途径。比如,若存在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可在发现后的两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如果在财产分割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也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并重新分割财产。要是你对离婚财产分割后续的这些情况仍有疑问,想深入了解如何维护自身权益,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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