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损害纠纷医院提供病历吗
医疗损害纠纷中,医院有义务提供病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等病历资料,在医疗纠纷发生时,医疗机构需及时向患方提供查阅、复制病历资料的服务。若患者死亡,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尸检,期间医疗机构需保管好相关病历。若医院隐匿、拒绝提供或伪造、篡改、违法销毁病历资料,可推定其有过错,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医疗损害纠纷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
医疗损害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如下:患者需对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关系、受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比如提供病历、诊断证明等证明就医和损害情况。
医疗机构若主张不承担责任,需就《民法典》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像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诊疗、限于当时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等情况。
对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医疗过错,实践中通常由患者申请鉴定来完成举证。若患者无法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或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三、医疗损害纠纷鉴定费由谁承担
医疗损害纠纷鉴定费承担规则如下:
一般情况下,谁提出做医疗损害鉴定的,谁预先缴纳鉴定费。若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若不属于医疗事故,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诉讼中,法院依职权委托鉴定,根据裁判结果确定鉴定费负担。若医疗机构承担责任,鉴定费由其承担;若患方败诉,鉴定费通常由患方承担;若双方按比例承担责任,鉴定费也按责任比例分担。
在医疗损害纠纷中,医院提供病历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医院有义务按照规定及时、完整地提供病历资料。如果医院不提供病历,会对患者的维权造成极大阻碍。同时,即使医院提供了病历,患者还可能面临对病历真实性、完整性的质疑等问题。比如病历中某些关键数据被涂改,或者重要检查记录缺失等情况。要是您在医疗损害纠纷中,遇到了关于医院病历提供方面的难题,或者对病历相关的其他疑问,例如病历审查的具体流程等,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助您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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