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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期限是如何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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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27 · 2033人看过
导读:根据《刑法》,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决执行之日”指罪犯实际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日期,判决前被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羁押时间可折抵刑期,如某人先行羁押20天,被判拘役四个月,20天会从四个月刑期中扣除,实际执行期限相应减少。
拘役期限是如何计算的

一、拘役期限是如何计算的

根据《刑法》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这里的“判决执行之日”指罪犯实际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日期。若在判决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这段羁押时间可按规定折抵拘役刑期。例如,某人因涉嫌犯罪被先行羁押了20天,后被判处拘役四个月,那么这先行羁押的20天会从四个月刑期中扣除,实际执行的拘役期限会相应减少。

二、拘役执行期间可以申请减刑

拘役执行期间可以申请减刑。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但减刑需经法定程序,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裁定。

三、拘役执行期申请假释的条件是什么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不存在假释的问题。假释是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假释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已执行一定刑期,如有期徒刑需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无期徒刑需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二是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三是对累犯以及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拘役期限较短,不符合假释针对长期徒刑的适用前提。若在拘役执行期间有悔改等表现,可争取减刑等从轻处理方式

在了解拘役期限是如何计算的之后,我们还需知道,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并且,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你是否对拘役期限的计算及相关执行规定还有其他疑问呢?如果有,不要错过与专业法律人士沟通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更精准、更详细的法律解答,让法律为你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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