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宅基地拆迁赔偿标准过低咋办
若认为农村宅基地拆迁赔偿标准过低,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首先,可与拆迁方进行协商,明确表达对赔偿标准的异议,要求合理提高补偿。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拆迁补偿应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和居住条件。
若协商不成,可申请行政复议。被拆迁人可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复议机关对拆迁补偿标准进行审查。
也能提起行政诉讼。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拆迁补偿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在诉讼中,需提供证据证明赔偿标准不合理,如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争取合理的拆迁赔偿。
二、农村宅基地拆迁儿媳有份吗
农村宅基地拆迁儿媳是否有份需分情况判断。若儿媳户口已迁入婆家所在村集体,且是被拆迁房屋的共有人,或在拆迁政策中有按人口进行安置补偿,儿媳应享有相应份额。
若儿媳户口未迁入,但在房屋建造等方面有出资参与,对房屋享有一定权益,拆迁时也可能获得相应补偿。
倘若儿媳既无当地村集体户口,对被拆迁房屋也无权益贡献,且拆迁政策不考虑儿媳人口因素,儿媳通常无拆迁补偿份额。在判断儿媳有无份额时,要结合户口情况、对房屋贡献及当地拆迁政策综合考量。
三、农村宅基地所建房产能否遗嘱继承
农村宅基地所建房产能遗嘱继承。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可依法继承。
根据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特定身份相关。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城镇户籍子女)继承房屋后,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待房屋自然坍塌后,宅基地将由集体收回。所以,可通过遗嘱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产,不过要受上述限制。
当面临农村宅基地拆迁赔偿标准过低的情况时,确实会让人感到困扰。首先要明白,这是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争取合理补偿的。比如,你可以进一步收集宅基地及房屋相关的原始资料,像建房审批文件、房屋面积测量记录等,作为有力证据。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申请评估复核的流程和方法,看是否能通过重新评估来提高赔偿额度。若对整个拆迁赔偿过程中的程序、权益维护等还有疑问,不要发愁。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会为你详细解读,帮你找到妥善解决问题的办法,最大程度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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