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耀午律师,执业于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拥有逾十年法律执业经验,累计处理刑事、民事案件超千件。他始终秉持“专注、专业、高效”的执业理念,在法律实务领域深耕细作,同时兼任南开检察院听证员、天津市监管总队监督员等社会职务,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与深厚的专业素养。
近日,天津市第XX人民法院对一起跨越二十余年的抢劫致人死亡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刘XX因指控证据不足,被宣告无罪。这一判决不仅为蒙冤二十余年的当事人洗清嫌疑,更成为我国“疑罪从无”刑事司法原则落地的生动实践。而该案的成功辩护,正是张耀午律师专业能力的集中体现。
该案案情回溯至1995年9月,天津市XX区某村独居老人林XX(殁年六十余岁)遭人抢劫并被机械性窒息死亡。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XX与卢XX(另案处理)、“小吴”(另案处理)经预谋实施犯罪,依据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案件发生年代久远,部分证据遗失或存在瑕疵,给案件审理带来极大挑战。
接受委托后,张耀午律师第一时间投入案卷分析。面对堆积如山的陈旧材料,他逐页梳理证据细节,很快抓住了本案证据体系的根本性缺陷。在法庭辩护中,他围绕三个核心要点展开论证:
其一,瓦解核心物证效力。公诉机关指控的唯一关联刘XX与现场的“胶带指纹”,张律师指出其提取程序严重违法——记录不全且关键原物已丢失,无法进行复核鉴定;同时,成盘胶带具有高度流通性,结合被害人收废品的职业属性,无法排除指纹系案前他人遗留的合理怀疑,彻底切断了该证据与犯罪行为的直接关联。
其二,排除非法言词证据。针对同案犯卢XX前后矛盾且最终翻供的证言,张律师强调,该证言形成于无同步录音录像的环境中,卢XX自称遭受刑讯逼供的可能性无法排除,其真实性存疑,依法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其三,揭示证据链条断裂。张律师进一步指出,现场勘查发现的多种足迹均无法与刘XX关联,亦无任何直接证据证明其到过案发现场并实施犯罪。全案证据支离破碎,未能形成完整闭环,无法排除他人作案的合理怀疑。
最终,天津市第XX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张耀午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刘XX犯抢劫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三项“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之规定,判决刘XX无罪。
张耀午律师表示:“作为法律人,我们的职责不仅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要守护司法公正的底线。每一起案件的辩护,都是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的践行。”
该案的判决,既体现了我国司法机关对证据裁判原则的坚守,也彰显了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张耀午律师以其专业、细致与担当,为“疑罪从无”原则的落地写下了具体注脚,也展现了法律人践行职业使命的专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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