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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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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21 · 1360人看过
导读:合同解除权分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约定解除权方面,当事人协商一致或约定一方解除合同事由,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行使。法定解除权情形包括:因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履行期届满前一方明确或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催告后仍未履行;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随时解除,但需提前合理通知对方。
合同解除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合同解除权构成要件有哪些

合同解除权分为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构成要件如下:-约定解除权: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可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当该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行使解除权。-法定解除权: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可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随时解除,但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二、合同解除权可以延长吗

合同解除权是否可延长需分情况判断。若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了解除权行使期限,该期限属于除斥期间,一般不可延长。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比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若约定了购房者行使解除权的期限,期限一到未行使,解除权就丧失。但要是法律没有规定且当事人也未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这种情况下,双方可协商确定一个新的合理期限,从某种意义上类似对解除权行使时间的“延长”。例如在普通货物买卖合同中,未约定解除权期限,一方催告后双方又协商一致延长了解除权行使时间。

三、合同解除权超过一年如何解除合同关系

一般而言,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没有规定或约定的,自解除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若解除权超过一年已消灭,不能再以该解除权解除合同。此时若想解除合同关系,可与对方协商一致解除,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若出现新的法定解除情形,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可依据新的法定情形主张解除合同,但要注意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当探讨合同解除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时,我们了解到它包含多种情形。比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行使解除权。那么若一方预期违约,合同解除权的构成要件又有何不同呢?这就涉及到对方有确切证据证明该方不能履行主要债务等情况。还有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时,合同解除权的构成要件又该如何考量呢?这些都是合同解除权构成要件相关的拓展内容。如果您对合同解除权构成要件的这些拓展问题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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