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犯罪中止怎么判
对于未成年犯罪中止的判决,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而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对依照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未成年犯罪中止若没造成损害,一般会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会在对应罪名量刑基础上结合未成年因素进一步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未成年犯罪量刑及认罪认罚是啥
未成年犯罪量刑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犯罪应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犯特定八类罪负刑责;已满十二不满十四周岁,犯故意杀人等罪,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应负刑责。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样适用于未成年犯罪。认罪指如实供述罪行,认罚指愿意接受处罚。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同意适用该制度,签署具结书后,司法机关会在量刑建议等方面从宽考量。但要充分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等要参与,确保其了解该制度性质和后果。
三、未成年犯罪是否会当庭宣判
未成年犯罪案件是否当庭宣判并无绝对规定。依据《刑事诉讼法》,对公开审理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均应公开宣告判决,宣判方式分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当庭宣判一般适用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较小的情况。但未成年犯罪案件有其特殊性,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如未成年人的心理承受能力、犯罪情节复杂程度、是否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等。若案件事实简单,证据确凿,且综合各方面情况适宜当庭宣判,法院可能会当庭宣判;若案件较为复杂,涉及较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争议,或需对未成年人进行更全面的教育、保护工作,法院通常会选择定期宣判。
在探讨未成年犯罪中止怎么判时,我们知道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法律秉持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犯罪中止意味着主动放弃犯罪或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对于未成年犯罪中止,在量刑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比如其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中止行为的具体表现等。若中止行为有效避免了严重后果,可能会从轻或减轻处罚。那要是未成年犯罪中止后又出现新的情况,比如再次实施轻微违法行为,这又该如何判定呢?如果您对未成年犯罪中止的量刑细节、后续影响等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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