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了责任认定书一个月还能重新认责吗
通常情况下,签了责任认定书一个月后不能重新认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若超过三日才提出复核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所以,在签了责任认定书一个月后,已远超申请复核的期限,原则上不能再通过复核程序重新认责。不过,如果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责任认定,也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由法院对事故责任进行审查和认定。
二、签了责任认定书还可以告对方逃逸吗
签了责任认定书仍有可能告对方逃逸。责任认定书是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但它并非不可推翻。若有新证据证明对方在事故发生后存在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的行为,即便已签署认定书,也可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可向作出责任认定的交警部门提出复核申请,提交能证明对方逃逸的证据,如现场监控、证人证言等。若对复核结果仍不服,还能在后续的民事诉讼中,向法院提供证据,由法院结合全案情况判断对方是否构成逃逸。不过,需注意提出复核申请有时间限制,应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
三、签了责任认定书之后该怎么做
责任认定书一般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后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若对责任认定无异议,涉及民事赔偿的,责任方应与受害方协商赔偿事宜。能达成一致的,签订赔偿协议并履行。若责任方有保险,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提交理赔材料,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
若协商不成,受害方可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责任方及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若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可自收到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说明理由并提供主要证据。
当我们探讨签了责任认定书一个月还能否重新认责时,其实这里面存在一些复杂的情况。一般来说,如果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责任认定,那么是有可能申请重新认责的。例如,发现了当时未被掌握的关键证人或监控视频等。但要成功重新认责并不容易,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要是你对签了责任认定书一个月后重新认责还有疑问,比如不知道怎样收集新证据,或者不了解申请的具体流程等,别发愁,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帮你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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