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官司中对方卖了房子怎么办
在离婚官司里对方卖了房子,关键在于判断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为共同财产,对方擅自卖房的行为可能构成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您可收集对方卖房的相关证据,如房屋买卖合同、转账记录等。向法院提供这些证据,请求法院对卖房所得款项进行分割,并且主张对方少分或不分。
同时,若情况紧急,为防止对方转移卖房款,您还可在起诉前或诉讼中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相关款项。
二、离婚官司中财产范围包括什么
离婚官司中,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如开办企业盈利;
3.知识产权的收益,像著作权、专利权带来的经济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三、离婚官司中银行流水有何用
在离婚官司中,银行流水用途重大。其一,可用于查明夫妻共同财产。通过查看双方银行流水,能确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支出情况,明确共同财产范围,防止一方隐藏、转移财产。比如一方有大额资金转出且无合理说明,可能涉嫌转移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该部分财产。其二,能作为判断一方经济状况的依据。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等问题时,会参考双方经济能力。银行流水能清晰反映收入稳定性和数额,辅助法院合理判定。其三,可核查债务情况。若一方主张存在夫妻共同债务,银行流水可用于证明借款是否实际发生、款项用途等,以区分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在离婚官司中若对方卖了房子,这无疑会给当事人带来极大困扰。首先,要确定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属于,对方私自卖房的行为可能无效。即便房子已被售出,当事人仍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追回相应款项。而且,在分割财产时,对方私自卖房的行为可作为考量因素,要求其给予更多补偿。另外,若能证明对方卖房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故意,在后续财产分配上会对己方更为有利。要是您正面临此类棘手问题,对如何应对离婚官司中对方卖房的情况存在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精准剖析,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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