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会再审吗
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后,通常不是“再审”。再审是审判监督程序,针对已生效裁判。
案件移送到检察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等。有两种结果:一是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向法院提起公诉,之后法院进行一审审判;二是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或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
若对已生效刑事裁判有错误,才可能启动再审程序,可由法院、检察院依职权或当事人申诉等引发。所以一般移交检察院是审查起诉,并非再审。
二、刑事案件移送到法院是必须判刑吗
刑事案件移送到法院并非必须判刑。根据《刑事诉讼法》,法院需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裁判。
存在多种情形下不会判刑。其一,若经审理发现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法院会判决无罪。其二,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其三,被告人具有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况,法院可免予刑事处罚。
所以,刑事案件移送法院后,要经严谨审判流程,综合全案证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判断,最终不一定会判刑。
三、刑事案件移送有哪些规定
刑事案件移送主要有以下规定:公安机关与检察院间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追究刑责的,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查决定。若发现不应追究刑责,应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立即释放并通知原批捕的检察院。法院间移送:上级法院可指定下级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审判;基层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移送中级法院审判。跨区域移送:几个同级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法院审判,必要时可移送主要犯罪地法院审判。
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后,通常会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一般情况下,检察院不会进行再审,而是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提起公诉。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比如发现新的重要证据足以影响案件定性等,检察院可能会补充侦查后重新审查。如果对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后的后续流程、案件最终走向等存在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关于刑事案件在各个阶段的法律规定及应对方法,不要错过深入了解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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