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法定继承的么
一般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法定继承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也就是说,若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明确其遗产仅由夫妻一方继承,那么该法定继承所得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若遗嘱中指明遗产只归一方,则该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享有共有权利。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规则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遵循以下主要规则:
1.协商优先:离婚时,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2.照顾原则:若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子女抚养权归女方,分割财产时可能适当倾向女方。
3.均等分割: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应均等分割,但也要考虑财产来源、双方贡献等实际情况。
4.特殊财产处理:涉及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要综合考量其经营状况、市场价值等。若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相关司法解释处理。
5.补偿与赔偿: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夫妻共同财产因一方债务被强制执行咋办
若夫妻共同财产因一方债务被强制执行,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要区分该债务性质。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均有偿还义务,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合理合法。若为一方个人债务,法院仅能执行债务人在共同财产中的份额。
此时,非债务人一方可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为对方个人债务,如债务发生时双方有财产约定、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若理由成立,会裁定中止对相应财产的执行。
若执行异议被驳回,非债务人一方还可通过执行异议之诉来维护自身权益,请求法院确认自己对财产的份额,并排除对该部分财产的执行。
在探讨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包括法定继承的财产时,我们明确了法定继承在特定情形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若继承发生后,夫妻双方对该财产的处置有分歧怎么办?比如一方想将其用于投资,另一方却想用于购置房产。另外,如果在继承过程中存在遗嘱明确指定只归一方所有,这又该如何认定其性质呢?这些问题都与夫妻共同财产中法定继承部分紧密相关。若你对这些后续问题仍有疑问,或者在处理涉及法定继承的夫妻共同财产事务时感到困惑,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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