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起诉撤诉分居后再次起诉可行吗
可行。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撤诉分居后若超过六个月再次起诉,法院通常会受理。
并且,再次起诉离婚时,若能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准予离婚。不过需注意,这里的分居要满足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非工作等其他原因,同时要有证据证明分居事实,比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证人证言等。所以,撤诉分居后再次起诉在程序上可行,还可将分居情况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提交。
二、离婚起诉撤诉一般要多久
离婚起诉撤诉的时间分为两种情况。其一,若在法院立案受理前撤诉,通常提交撤诉申请后,经法院审查符合撤诉条件,当日或很快就能完成撤诉程序。其二,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法院对撤诉申请会进行审查,若符合法定条件,一般会在一周左右作出是否准许撤诉的裁定,情况简单的可能更快。但要是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复杂问题存在争议,审查时间可能会延长。总之,符合条件下,通常能较快完成撤诉。
三、离婚起诉撤诉有哪些流程
离婚起诉撤诉流程如下:
首先,申请撤诉主体需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其法定代理人或经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其次,时间上要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宣告判决前提出。
然后,申请撤诉要自愿,不能受强迫、威胁等违背真实意愿。且撤诉目的须合法,不得规避法律、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申请方式上,一般要用书面形式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采用口头方式的,法院会记录在案,并由撤诉人签名或盖章。
最后,法院会对撤诉申请进行审查,若符合条件,会作出准许撤诉的裁定;不符合条件则裁定不准撤诉。准许撤诉后,诉讼程序终结,原告若想再起诉离婚,一般需在六个月后,但有新情况、新理由的除外。
关于离婚起诉撤诉分居后再次起诉是否可行这一问题,答案是可行的。法律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但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则不受此限。所以分居后再次起诉,只要能证明存在新情况、新理由,法院通常会受理。比如因分居导致夫妻关系进一步恶化,产生了新的财产纠纷等。若你对离婚起诉撤诉分居后再次起诉还有其他疑问,比如新情况新理由如何界定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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