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责任纠纷案件可选择几次鉴定机构
在医疗责任纠纷案件中,法律未明确限制可选择鉴定机构的次数,但实际中通常遵循合理、必要原则。
一般首次鉴定,医患双方可协商选定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指定。若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有异议,可申请重新鉴定。根据相关规定,存在鉴定机构或人员不具备资格、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等情形时,法院应准许重新鉴定。不过,重新鉴定通常仅一次。因为过多随意的重复鉴定会造成司法资源浪费、诉讼周期延长。所以,正常情况下一般是首次鉴定加上一次重新鉴定的机会。
二、医疗责任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医疗责任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这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指患者有证据证明自己知道或按常理其应当知晓权利受损。
不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诉讼时效也可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医疗责任纠纷如何处理
医疗责任纠纷可通过以下途径处理。双方自愿协商,医患双方就争议问题沟通,达成一致解决方案并签订协议书。申请人民调解,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其会指定调解员,根据事实和法律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申请行政调解,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纠纷。提起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在处理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病历、检验报告等证据,以便维护自身权益。
在医疗责任纠纷案件中,鉴定机构的选择次数是个关键问题。一般来说,并没有严格限定具体可选择几次鉴定机构。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鉴定机构可能在专业方向、鉴定流程等方面存在差异。如果首次鉴定结果不理想或者存在争议,当事人可能会考虑再次选择鉴定机构。这就需要谨慎评估各机构的资质信誉等。你是否正在为医疗责任纠纷案件中鉴定机构的选择而纠结呢?若对医疗责任纠纷案件鉴定机构的选择次数、鉴定标准等相关问题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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