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签订后,财产能否再次分割
离婚协议签订后,财产一般按协议执行,但存在法定情形时可再次分割。
若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另外,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发现之日起算。
二、离婚协议签了本人不去民政局可以吗
不可以。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有严格的程序要求,需双方共同前往。从申请开始,有30天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还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这一系列程序旨在确保离婚是双方真实意愿表达,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仅签订离婚协议,而一方或双方不亲自去民政局,无法完成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就未解除。所以,要通过协议离婚,必须双方本人去民政局按程序办理。
三、离婚协议签了后是否要先给钱
离婚协议签了后是否先给钱,取决于协议约定。若离婚协议明确规定一方需在签订协议后立即支付相关款项,如财产分割补偿、子女抚养费的预先支付等,那么负有支付义务的一方应按约定先给钱。若协议未约定付款时间或约定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支付,甚至约定分期支付等其他方式,则无需在签协议后马上给钱。
若一方不按协议约定支付款项,另一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支付义务。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在探讨离婚协议签订后,财产能否再次分割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到一般情况下,协议生效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也存在特殊情形可再次分割。比如发现对方在签订协议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受损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之日起三年内请求再次分割财产。另外,如果离婚后才发现尚有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也可另行起诉要求分割。若你对离婚协议签订后财产再次分割的具体流程、时间限制等还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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