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鉴定需否对初鉴结论表示异议
医疗事故鉴定中,是否对初次鉴定结论表示异议,可由当事人自主决定。若当事人认为初鉴结论存在诸如鉴定程序违法、鉴定依据明显不足等问题,可在规定时间(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再次鉴定由省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但如果当事人认可初鉴结论,认为其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医疗事故的相关情况,就无需提出异议。是否表示异议关键在于当事人对初鉴结论的认可度以及能否提供合理质疑的理由和证据。
二、医疗事故鉴定由谁定
医疗事故鉴定由医学会组织鉴定。
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若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再次鉴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
此外,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医学会会建立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开展鉴定工作,以保证鉴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三、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下一步怎么办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若鉴定构成医疗事故,医患双方可先协商解决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协商不成,患者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双方意愿进行调解。也可不经协商或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诉讼中需准备好鉴定报告等相关证据。
若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患者仍认为医疗机构有过错,也可搜集证据,以医疗过错损害赔偿为由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定医疗机构是否承担责任。
当探讨医疗事故鉴定需否对初鉴结论表示异议时,要知道这取决于多种因素。若初鉴过程存在明显程序瑕疵,比如鉴定人员资质不符等,那对结论表示异议是合理的,可推动重新鉴定以确保公正。若初鉴结论与实际医疗情况差距较大,如关键诊疗失误未被认定,也应提出异议。但如果初鉴程序规范且结论合理,可能就无需异议。你在医疗事故鉴定中遇到相关问题了吗?对于是否该对初鉴结论表示异议,或者后续鉴定流程等还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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