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效力待定合同拒绝追认的效力是什么
效力待定合同被拒绝追认后,自始无效。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已成立,但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有权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当权利人明确表示拒绝追认时,该合同确定不发生效力。
合同被认定自始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超出其能力范围的合同,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合同就自始无效,双方需按上述原则处理善后。
二、效力待定合同几种情况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有效。二是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三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三、效力待定合同构成要件都是什么
效力待定合同指合同成立后,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有权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其构成要件有:一是合同已成立,双方已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二是合同生效要件存在欠缺,如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有瑕疵,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订立合同、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合同等。三是欠缺的生效要件可通过有权人追认弥补,这里的有权人如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财产所有权人等。若有权人在一定期限内追认,合同自始有效;若拒绝追认,合同自始无效。
当探讨效力待定合同拒绝追认的效力是什么时,我们要明确,一旦拒绝追认,合同自始无效。这意味着合同从一开始就不具备法律效力,双方基于该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消灭。比如,合同中约定的交付义务、付款义务等都不再具有约束力。但已履行部分可能会涉及不当得利等问题。若一方因合同履行获得了利益,而合同最终无效,受损失方有权要求返还。对于效力待定合同拒绝追认后的一系列法律问题,您是否还有疑问呢?若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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