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离婚的财产分割抚养权怎么分割
诉讼离婚时,财产分割和抚养权归属遵循如下规则: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民法典》,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抚养权归属: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通常会综合考量双方经济条件、生活环境、陪伴时间等因素。
二、诉讼离婚的限制有哪些
诉讼离婚存在一定限制:对现役军人配偶的限制:《民法典》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重大过错一般指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对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确有必要”通常指女方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导致怀孕等情况。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限制: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但被告起诉离婚不受此限制。
三、诉讼离婚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法典》规定,其基本条件如下:主体条件:提起离婚诉讼的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实质条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断标准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程序条件: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符合要求的起诉状及相关证据。
在诉讼离婚中,财产分割与抚养权归属是备受关注的焦点。财产分割通常会依据法律规定及双方实际情况公平分配。而抚养权的判定则着重考量孩子的利益,如双方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孩子生活环境等。当涉及诉讼离婚的财产分割抚养权怎么分割时,要知道财产分割后可能涉及的税务问题,以及抚养权确定后一方如何更好地行使探视权等。若你对这些拓展内容存在疑问,或者在诉讼离婚财产分割与抚养权方面还有其他困惑,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助你明晰法律规定,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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