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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在哪些情形下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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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7 · 2061人看过
导读:监视居住撤案情形如下:一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二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三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四是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五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六是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依规定撤案。
监视居住在哪些情形下撤案

一、监视居住在哪些情形下撤案

监视居住撤案情形主要有:一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意味着行为虽存在,但未达到犯罪程度,无需继续追诉。二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司法机关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三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国家发布特赦令对特定犯罪免除刑罚,案件可撤案。四是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这类犯罪需被害人主动告诉才处理,若未告诉或撤回,应撤案。五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失去追究对象,通常会撤案。六是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依规定撤案。

二、监视居住在家如何折抵刑期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但如果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监视居住,不能折抵刑期。因为在住处监视居住未完全限制其人身自由,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则是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人身自由,所以才有折抵。司法实践中,要准确区分住处监视居住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以正确适用刑期折抵规则。

三、监视居住在家能否与家人共同生活

监视居住在家一般能与家人共同生活。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指定的住处执行,在此期间其人身自由受到一定限制,但可以和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共同生活。不过,如果办案机关有明确禁止与特定人员会见或通信等要求,涉及相关家人时则需遵循。被监视居住人应遵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变动要及时报告等规定。若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予以逮捕

当我们探讨监视居住在哪些情形下撤案时,需要明确,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或具有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等,案件可能撤案。另外,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错误逮捕、拘留等情况,经纠正后也可能导致监视居住措施解除及案件撤案。你对监视居住撤案相关情况是否还有疑问呢?比如撤案的具体流程等。若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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