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人身侵权 > 损害赔偿和实际履行如何选择

损害赔偿和实际履行如何选择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09 · 1437人看过
导读:损害赔偿和实际履行是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选择时要综合考量。合同标的具独特性、不可替代性时优先考虑实际履行;实际履行成本过高、事实上无法履行或合同相对方信誉不佳时,选择损害赔偿更合理,其可弥补损失。总之,要依合同性质、履行可能性、成本等因素权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损害赔偿和实际履行如何选择

一、损害赔偿和实际履行如何选择

损害赔偿和实际履行是违约责任的两种承担方式,选择时需综合考量。 若合同标的具有独特性、不可替代性,如特定的古董、名人字画等,实际履行更能实现合同目的,此时应优先考虑实际履行,让违约方继续按合同约定交付特定标的物。 当实际履行成本过高,如继续履行需投入巨额资金、耗费过长时间,或事实上无法履行,如标的物已灭失,选择损害赔偿更合理。损害赔偿可弥补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若合同相对方信誉不佳,即便判决实际履行也可能再次违约,那么主张损害赔偿能及时获得经济补偿。总之,要根据合同性质、履行可能性、成本等因素权衡,以最大程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损害赔偿和违约责任能否同时适用

一般情况下,损害赔偿和违约责任不能同时适用。 违约责任是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损害赔偿是违约方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进行的赔偿,它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当主张违约责任时,就包含了要求违约方进行损害赔偿以弥补非违约方损失。 若允许同时主张,会导致违约方承担双重不利后果,有失公平。所以通常只能择一适用,非违约方可以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来维护权益。

三、损害赔偿和违约金能否并用

一般情况下,损害赔偿和违约金能否并用需分情况判断。 若违约金是补偿性违约金,目的在于弥补守约方损失,与损害赔偿的功能重合,通常不能并用。因为我国法律规定违约金具有补偿性,以实际损失为参照进行调整,若二者并用会使守约方获得双重利益,违背公平原则。 若违约金是惩罚性违约金,与损害赔偿的性质不同,功能也有差异,在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时,二者可以并用。惩罚性违约金旨在对违约方进行惩罚,与填补守约方损失的损害赔偿不冲突。 判断能否并用关键看违约金性质,实践中需结合具体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认定。

当面临损害赔偿和实际履行如何选择的问题时,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实际履行能确保合同目的实现,但有时可能存在履行困难等情况。损害赔偿则侧重于弥补损失,较为灵活。比如在一些特定的买卖合同纠纷中,如果标的物具有唯一性且实际履行具有可行性,实际履行或许是较好选择;而若实际履行成本过高或无法实现,损害赔偿就更为合适。你在实际遇到类似选择时,是否能准确判断呢?若对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实际履行的具体条件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

网站地图
更多

人身侵权最新文章

遇到人身侵权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