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伟律师,现任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在刑事业务领域有着逾7年的深厚耕耘。他拥有法学专业法学学士的教育背景,为其卓越的法律工作筑牢了坚实的理论根基。
执业以来,孙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超过300件,积累了极为丰富的实务经验。其业务范围广泛,涵盖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合规等多个关键维度。作为刑事领域的资深专家,他成功办理了众多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高级别领导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案情复杂的疑难案件,展现出非凡的专业能力。
孙律师现任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律师代表,还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他积极推动刑事法律实务发展,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专项服务,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对法律事业的热爱与担当。
在主办案例方面,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赵XX与他人合作进口蔬菜粉原材料并贴牌销售。2022年9月,陈X购买后送检发现含西药止疼成分,遂报案。10月赵XX被采取强制措施,10月21日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孙伟伟律师作为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时便迅速查阅卷宗。他敏锐地发现,证明赵XX销售果蔬粉含西药成分的鉴定报告是陈X个人委托,案发后公安机关未重新鉴定。同时,赵XX销售的果蔬粉原材料经正规报关报检程序进口并检验检疫,这使得认定其主观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证据明显不足。
确定辩护思路后,孙律师指导陈X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精心撰写法律意见书提交检察官并多次沟通。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理有据地阐述观点,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最终,在2024年9月29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定赵XX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其不予起诉。在办案总结中,孙律师团队针对食品药品类犯罪案件总结出了核心辩护点。其一,在有毒、有害成分鉴定问题上,要高度关注鉴定食品与销售食品的同一性以及鉴定标准、资质、程序等是否合法;其二,对于销售数额问题,需严格构建证据闭环以证明实际销售情况,无法证实的批次应予以扣除;其三,在当事人主观故意问题上,直接参与生产人员一般明知食品问题,而不直接参与的生产者及销售者是否明知则成为辩护重点。
孙伟伟律师以“专业、尽责、务实”为执业理念,始终致力于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他凭借深厚的专业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对法律事业的执着追求,赢得了客户的高度信任与业界的广泛认可,是值得信赖的专业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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