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尹艳华律师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法学院、林学院,取得法学学士和文学双学士学位,执业证号为13716201211239306。自2012年执业以来,已有超过10年的丰富经验,办理刑、民案件超1000件。她是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还是滨城区优秀律师,滨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滨州市律协惩戒委员会委员等。其执业理念是在法庭上仗义执言,为刑事涉案人员争取合法权利,为婚姻家事纠纷当事人化解矛盾、守护权益。
二、主办案例
被告人张XX在2012年5月至10月期间,伙同他人在某油田采油厂某井储油罐内多次盗窃原油,价值约2.8万余元,被公诉机关以盗窃罪提起公诉,且因其认罪认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可适用缓刑。尹艳华律师接受指定担任其辩护人。接受指派后,律师立即全面阅卷,发现指控张XX参与盗窃的具体次数和数量证据主要依赖同案犯供述,且部分供述有细节不一致。于是围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盗窃次数和数量提出质疑,指出证据链存在瑕疵。同时强调张XX具有法定及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如始终认罪认罚、主动缴纳罚金、案涉经济损失已弥补。最终法院采纳指控罪名,但量刑时考虑辩护意见及悔罪表现,判处张X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让被告人获得不予羁押、在社会矫正改造的机会,取得良好法律与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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