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书一定要写上哪些内容
离婚协议书需包含以下关键内容:
1.双方基本信息:明确登记离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写明双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住址、结婚登记时间、地点等。
2.子女抚养问题: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即离婚后子女随哪一方生活;详细规定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方式和期限;同时可约定不直接抚养方的探视权行使方式及另一方的协助义务。
3.财产分割:清晰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并明确具体分割方式,如房产、车辆等的归属。
4.债务处理:划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约定各自承担的债务份额。
此外,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和他人合法权益,且必须由双方当事人亲自签字,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才生效。
二、离婚协议书需要多久才能拿到
签订离婚协议书本身没有时间限制,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拟定并签署。但要完成离婚登记拿到离婚证有相应时间要求。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所以,从申请离婚登记到最终拿到离婚证,顺利的话最快需要三十一天,最长可能六十天。
三、离婚协议书追偿时效是多久
离婚协议书追偿时效一般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规定。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比如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需支付另一方补偿款,但未按时支付,另一方自知道对方违约时起三年内可通过诉讼追偿。不过,若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所以,若涉及离婚协议追偿,建议及时在时效内主张权利,避免丧失胜诉权。
在探讨离婚协议书一定要写上哪些内容时,其实这关乎到离婚双方诸多权益的保障。除了基本的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外,财产及债务处理是关键内容。明确财产如何分割,债务怎样承担,能避免后续纠纷。而子女抚养问题同样重要,要写清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方式等。比如约定好抚养费的金额、支付频率等。若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另一方的权益如何保障也需考虑。要是对离婚协议的具体条款、书写规范或潜在风险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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