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丢了对方不认,只有复印件,有效吗
合同复印件在一定情况下有证明力,但证明力较弱。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等。仅有合同复印件,对方又不认,若无法与原件核对,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不过,你可通过其他证据来佐证合同关系的存在,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交易凭证、证人证言等。若这些证据能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合同的存在和具体内容,法院也会认可合同的效力。所以,你应尽量收集其他相关证据,与合同复印件相互印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合同丢了对方不认该怎么办
若合同丢失对方不认,可从以下方面应对:
首先,收集其他能证明合同关系存在的证据。如交易过程中的聊天记录、邮件往来,其中若提及合同主要条款,可作为间接证据。还有转账记录、发票等,能证明双方存在交易及款项往来。若有与合同签订、履行相关的证人,可请其作证。
其次,尝试与对方沟通并录音。在交流中引导对方承认合同关系,录音可作为视听资料证据。
若证据收集充分,对方仍不认,可考虑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据收集的证据认定合同关系及双方权利义务。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一般民事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
三、合同丢了对方不认可以提起诉讼吗
合同丢了对方不认可仍可提起诉讼。起诉需满足《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即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和管辖。
虽合同丢失,但可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合同关系和事实,如聊天记录、邮件往来能体现合同主要内容;转账记录、发票证明款项支付;证人证言等也可作证据。
收集好证据后,可撰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进入诉讼程序。法院会综合全案证据认定事实并裁判。所以合同丢失不必然导致无法维权,可通过合理途径主张权利。
当面临合同丢了对方不认且只有复印件的情况时,合同复印件在一定条件下是有效的。比如,如果能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合同的存在及主要内容,像双方的交易凭证、沟通记录等,复印件也可作为辅助证据。然而,仅有复印件可能存在证明力较弱的问题。若对方坚决否认合同内容,可能需要进一步收集更多旁证来强化复印件的证明效力。要是你在合同复印件有效性认定、如何补充旁证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具体情况为你详细剖析。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