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违约责任章有哪些内容
《民法典》违约责任章(第五百七十七条至第五百九十四条)核心在于规定违约情形及责任承担方式等。违约定义与责任承担:明确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预期违约: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金钱债务违约: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等,对方可请求支付。非金钱债务违约:可请求履行,但有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等情形除外。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造成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但不得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违约金:当事人可约定违约金,违约时按约定支付;约定过高或过低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二、民法典违约责任有无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规定在特定情形下违约责任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996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例如,在婚庆服务合同中,婚庆公司丢失新人婚礼录像带,此违约行为严重损害了新人的人格权益,给其造成严重精神痛苦,新人就可在主张违约责任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不过,适用该规则需满足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且造成严重精神损害这两个条件,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判定是否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诉求。
三、民法典违约责任最高赔偿上限多少
《民法典》未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最高赔偿上限。
对于违约金,当事人可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一般司法实践中,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可能被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对于违约损害赔偿,以赔偿非违约方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为原则,以合理预见规则等加以限制,无绝对的上限数额。
民法典违约责任章涵盖了诸多重要内容。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违约方可能需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而且在确定违约责任时,要考虑到合同的具体条款、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要是你对民法典违约责任章里的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违约行为与损失赔偿的具体关系等问题还有疑问,或者在实际合同履行中遭遇了违约纠纷,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民法典违约责任章的详细规定,为你精准解读,帮你妥善解决相关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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