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书能写不付抚养费吗
离婚协议书可以约定不付抚养费。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只要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就一方不支付抚养费达成一致,该约定是有效的。
不过,这种约定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不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提出合理要求。若日后子女生活、教育等费用增加,或者直接抚养方经济状况恶化,无法保障子女正常生活,子女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进行判决。
二、离婚协议书公证有何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公证主要有以下法律效力:
首先,增强证据效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在诉讼或其他纠纷解决程序中,其证明力一般高于其他未经公证的书证。法院通常会直接采信公证书所证明的内容,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
其次,保障协议真实性与合法性。公证机构会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这能避免因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而被撤销。
不过,需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公证并不产生离婚的法律效力。离婚需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通过法院判决、调解离婚。且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也可根据法定情形变更或撤销。
三、离婚协议书注明的抚养权如何变更法人
这里表述有误,抚养权不存在变更“法人”的说法,应该是变更抚养权。
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变更孩子抚养权,可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对变更事宜约定明确,双方签字确认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若无法协商一致,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
当我们探讨离婚协议书能否写不付抚养费时,答案是可以写,但这并不意味着一方就能完全免除抚养责任。即便在协议中约定不付抚养费,若日后孩子因特殊情况(如重大疾病等)确实需要更多费用,抚养孩子一方仍有权要求另一方增加抚养费。而且,法律也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来判定抚养费的给付问题。比如孩子的实际生活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等。若你在离婚协议关于抚养费的约定上存在疑问,或者对后续可能出现的抚养费变更等情况有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为你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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