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保证人和担保人是一样的吗
借款保证人和担保人不完全一样。
担保人是个更宽泛的概念,是为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作担保的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抵押人是以自己的财产为债务设定抵押担保;出质人是以自己的动产或权利为债务设定质押担保。
而保证人是担保人的一种,是指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第三人。保证人一般是以个人信用作保,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又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所以,借款保证人属于担保人范畴,但担保人不局限于保证人。
二、借款保证人的责任承担是怎样界定的
借款保证人的责任承担主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①一般保证: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②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在界定时,需依据借款合同中对保证方式的约定。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通常按连带责任保证处理。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三、借款保证人的期限多久
借款保证人的保证期限由当事人约定,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依法定方式主张权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如一般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探讨借款保证人和担保人是否一样时,我们发现二者虽有相似之处,但也存在明显差异。借款保证人在债务无法偿还时需承担保证责任,通常需明确表示愿意为借款人的债务负责。而担保人范围更广,包括抵押、质押等多种担保形式。比如,抵押物的提供者也是一种担保人。那么,不同担保方式在实际操作中有哪些特殊规定?如果借款人与债权人私下变更借款合同,保证人或担保人的责任会如何变化?若你对这些围绕借款保证人和担保人的拓展问题仍有疑问,就请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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