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怎么分的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协议优先:离婚时,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财产分割方式,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判决:若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特殊考量:对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依法予以保护。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的夫妻不见面能否办理离婚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能不见面办理。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诉讼离婚中,一般情况下原告和被告需要到庭参加诉讼,但存在特殊情况经法院准许可以不到庭,比如有正当理由无法出庭且提交书面意见等,但仍需通过法定程序办理,并非完全不见面就能完成离婚。所以总体来说,不见面很难办理离婚。
三、离婚的夫妻财产要怎么处理
离婚时夫妻财产处理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而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先协商处理。若协商一致,按协议分割。若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此外,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在探讨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怎么分的问题时,我们了解到诸多相关规定和方法。但财产分割后,随之而来的可能还有一些延伸问题。比如,分割后的财产如需变更产权登记,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又或者,如果一方对财产分割结果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内该如何合法维权?这些都是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紧密相关的重要方面。若你在离婚财产分割后仍有这些疑惑,或是还有其他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复杂问题,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帮你理清思路,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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