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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公司需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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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03 · 1638人看过
导读:设立分公司,先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然后准备登记所需材料,如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执照复印件、营业场所证明等,提交至登记机关。登记机关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形式则受理,在规定期限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准予登记会发《营业执照》。最后分公司凭执照刻章、开户、申请纳税登记,全过程依相关法规操作。
设立分公司需要怎么办

一、设立分公司需要怎么办

设立分公司,首先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获得分公司的名称。之后,准备登记所需材料,包括公司法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 接着,申请人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机关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会予以受理,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会发给《营业执照》。 最后,分公司凭《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整个过程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进行操作。

二、设立分公司是不是可以签合同

分公司可以签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分公司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其经登记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后,具备一定经营资格,能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不过在签合同时,相对方应审查其是否有总公司的明确授权。若分公司超越权限订立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合同产生的责任,先以分公司管理财产承担,不足部分由总公司承担。

三、设立分公司的条件主要有哪些

设立分公司需满足一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主要如下: 首先,要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分公司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全称,并标明“分公司”字样。 其次,分公司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该场所需为合法有效,能作为其开展业务活动的地方。 再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最后,需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只有符合上述条件并按程序办理登记,分公司才能合法设立运营。

设立分公司是一项需要严谨对待的事务。当我们探讨设立分公司需要怎么办时,要清楚其流程包含多个环节。比如要先确定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之后准备好相关文件,像总公司章程、法人身份证明等,按规定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在审核通过后,还需办理税务登记等后续事宜。若你正筹备设立分公司,却对其中某些步骤、所需材料或办理期限等存在疑问,不要烦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你详细解读设立分公司的各项要点,助力你顺利完成设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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