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都在怎样分配遗产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当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都存在时,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参与。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能否共同继承房产
在法定继承中,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通常不能共同继承房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比如,被继承人去世后,若其配偶、子女、父母中有人在世,他们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房产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参与。只有当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存在,如被继承人无配偶、子女、父母,或者这些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丧失、放弃继承权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该房产。
三、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如何确定
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配偶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合法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此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当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都存在时,遗产分配遵循特定规则。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他们一般均等分配遗产。但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若你对这种情况下遗产分配的具体比例、特殊情况的认定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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