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请批准逮捕是否计算羁押期限
提请批准逮捕本身不计算羁押期限。提请批准逮捕是公安机关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认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向检察机关提出的一种请求。
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剥夺人身自由的期间。一般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刑事拘留或逮捕开始计算。当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犯罪嫌疑人被正式执行逮捕,此时才开始计算羁押期限。
从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起,到判决生效前这段时间,犯罪嫌疑人处于被羁押状态,其时长会计入后续的刑期。若最终被认定有罪,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提请批准逮捕后一般多久执行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会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一旦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应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检察院。通常在收到批准逮捕决定后会尽快执行,从实际操作来看,多数情况下会在24小时内执行逮捕行动。若未能执行,也应及时将未执行的原因通知检察院。
所以,从提请到执行,正常情况最快可能7天多一点,若考虑各种情况,整体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但执行环节强调及时性。
三、提请批准逮捕时间怎么算
提请批准逮捕时间计算分不同情形。
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一般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是拘留后的三日以内。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这里的流窜作案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当探讨提请批准逮捕是否计算羁押期限时,我们需要明确这一过程在法律程序中的具体规定。提请批准逮捕期间是包含在羁押期限内的。一般来说,从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开始,到最终的判决结果确定,整个过程中的羁押期限计算都有着严格的法律界定。但实际情况可能更为复杂,比如不同案件类型、不同情节下,羁押期限的计算方式或许会有所差异。如果您对提请批准逮捕后的羁押期限计算细节,或是整个法律程序中的羁押相关问题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准确答案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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