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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刑的日期怎样算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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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02 · 1248人看过
导读:法院判刑后刑期计算方式因刑罚种类不同而有别。管制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有期徒刑同理,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算,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算。还说明了“判决执行之日”和“先行羁押”的含义。
法院判刑的日期怎样算起来

一、法院判刑的日期怎样算起来

法院判刑后刑期计算方式因刑罚种类而异: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这里的“判决执行之日”指罪犯实际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日期,“先行羁押”通常指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被关押在看守所的时间。

二、法院判刑的案件必须有证据

是的,法院判刑的案件必须有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是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是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所以,证据是认定犯罪事实、作出公正判决的基础,缺少证据支撑,法院不能对被告人判刑。

三、法院判刑的刑期如何计算

法院判刑刑期计算分不同情况:管制:根据《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有期徒刑: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判决宣告后即开始执行。死缓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缓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缓期满之日起计算。 这里的“判决执行之日”一般指罪犯实际被送交刑罚执行场所执行的日期;“先行羁押”指被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的情况。

当探讨法院判刑的日期怎样算起来时,这里面有不少要点。比如从判决宣告之日起开始计算刑期,如果是缓刑考验期,也有其特定的计算方式和起始点。并且在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等。这些计算方式对于准确把握刑罚执行有着重要意义。若你对法院判刑日期的计算还有诸如复杂案件中刑期起始具体细节、不同刑罚类型刑期计算差异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读,消除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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