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事由有哪些
根据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事由如下:
1.没有仲裁协议,即双方未达成有效的仲裁合意。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超出约定或法定仲裁范围。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如仲裁员选任违法等。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虚假证据影响公正裁决。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妨碍公正判断。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严重违背职业操守。当事人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
二、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时间限制吗
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时间限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该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若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则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此外,申请执行时效可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例如,一方当事人向对方主张权利等情形可导致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以,当事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申请强制执行,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三、当事人申请破产有哪些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当事人申请破产分为债务人申请和债权人申请两种情形。
债务人申请破产,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比如企业大量到期债务无法偿还,且资产负债表显示资不抵债。
债权人申请破产,只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例如,甲企业欠乙企业货款到期未还,乙企业催讨无果,乙企业就有权申请甲企业破产。
此外,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当我们探讨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事由有哪些时,这其中涉及到诸多关键因素。比如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可能存在伪造情况,这严重影响了裁决的公正性。或者仲裁员在仲裁过程中存在枉法裁决的行为,这也会使当事人有理由申请撤销。另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未保障当事人基本权利,同样能成为申请撤销的事由。你是否正面临与仲裁裁决相关的问题,却对这些事由不太清楚呢?若对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具体事由、适用情形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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