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掩饰隐瞒犯罪的明知是如何推定的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中“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可从以下情形推定应当知道:
1.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2.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
3.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
4.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
5.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
需注意,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司法实践中会综合全案证据来判断是否明知。
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有没有未遂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存在未遂形态。
此罪是妨害司法秩序类犯罪,以行为人实施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行为作为既遂条件。若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掩饰、隐瞒行为,但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完成掩饰、隐瞒,就构成未遂。比如,行为人准备转移一批犯罪所得的财物,在搬运过程中被警方当场查获,未能完成转移行为,这就属于犯罪未遂。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判断是否为未遂,关键在于准确界定着手与未能得逞的情况,要结合具体案情综合考量。
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收益怎么算的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数额,通常按照以下规则认定:一般按销赃数额计算。如果无法确定销赃数额,按市场价格计算。若犯罪所得为电力、燃气、自来水等财物,按查实数量计算价值;为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若能即时兑现,按票面数额和可得利息、奖金等可得收益计算;不能即时兑现的,按市场价格计算,非通过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等方式获得的,按票面数额计算。多次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未经行政处罚,依法应追诉的,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数额累计计算。
在探讨掩饰隐瞒犯罪的明知是如何推定时,除了依据法律规定的一些客观情形来判断外,还涉及诸多复杂因素。比如交易的时间、地点、方式是否异常,物品的价格是否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等。这些都可能成为推定明知的线索。若您对掩饰隐瞒犯罪明知的推定存在疑问,例如在某些具体交易场景下,不确定自己的行为是否会被推定为明知,或者对相关法律界限把握不准。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帮您明晰其中的法律要点,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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