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构成交通逃逸
交通逃逸的构成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主体方面,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包括车辆驾驶人等。其次,主观上须为故意,即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实践中表现为直接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等。再者,客观行为上,在事故发生后实施了逃离行为。若行为人不知发生事故而驶离,不构成逃逸。比如,车辆剐蹭后,驾驶人没察觉正常驶离,就不符合逃逸构成。若行为人虽离开现场,但有证据表明其是为了寻求救援等正当目的,后又返回配合处理事故的,一般也不认定为逃逸。总之,交通逃逸的认定需综合考虑主观故意和客观逃离行为等因素。
二、如何构成交通肇事罪共犯
交通肇事罪一般是过失犯罪,通常不存在共犯。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构成此共犯需满足:一是存在交通肇事这一先行行为,由肇事人实施;二是单位主管人员等主体有指使肇事人逃逸的行为,即教唆、劝说、命令肇事人逃离事故现场;三是因肇事人逃逸使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逃逸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三、如何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构成交通肇事逃逸需满足主客观条件。主观上,行为人应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若只是因慌乱、害怕等临时离开现场,但之后主动归案配合处理,一般不认定为有逃避故意。
客观方面,一是行为人要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若确实不知事故发生而驶离现场,不构成逃逸。二是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既包括直接逃离事故地点,也包括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等待交警处理时逃跑等情形。
例如,发生碰撞后,为逃避责任直接驾车逃离,或在现场留下他人应付而自己溜走,都可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逃逸者需承担更严重法律后果,包括民事赔偿加重、行政处罚及刑事处罚等。
当我们探讨如何构成交通逃逸时,除了明知发生事故而逃离现场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也会被认定为交通逃逸。比如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虽然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但实际上其主观上存在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这种情况也可能构成交通逃逸。另外,如果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同样会被认定为交通逃逸行为。你是否对交通逃逸的认定还有疑问呢?如果对于交通逃逸的构成要件、后续处理流程等问题存在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详细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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