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判定挥霍夫妻财产的行为
判定挥霍夫妻财产的行为,需从以下方面考量。
主观上,要有恶意,即一方为减少另一方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得份额,故意大量不合理地处置财产。
客观行为上,包括明显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消费,如在短期内进行奢侈性购物、高消费娱乐等,且这些消费并非为夫妻共同利益;不合理的投资,像明知投资风险极大却不顾家庭实际情况盲目投入;擅自无偿转让、赠与财产给他人。
时间上,通常在夫妻关系出现危机,如正在闹离婚或已提起离婚诉讼期间,一方的上述行为更易被认定为挥霍。若一方实施了上述行为,另一方有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离婚时,挥霍方也可能少分或不分财产。
二、怎样认定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私自隐匿:一方私下将夫妻共同财产藏匿,如将现金藏于隐蔽处、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而配偶不知情。
2.偷偷转移: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将存款转至他人账户、变卖夫妻共同所有的贵重物品等。
3.不合理开支:通过虚设债务、虚假交易等手段,将夫妻共同财产用于不合理用途,以达到转移目的。
4.赠与他人:无偿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且无正当理由。
如果发现对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主张对其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如何判断夫妻共同财产转移行为
判断夫妻共同财产转移行为,主要看以下几点:一是一方是否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将大额资金转至他人名下。二是在购置房产、车辆等重大财产时,资金来源不明且未说明是合理支出,却又无法解释资金去向。三是突然大量取现,且用途含糊不清。四是对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进行不合理的资产处置,如低价转让股权等。五是在诉讼期间,一方恶意低价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若发现存在这些可疑迹象,可及时采取措施,如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财产进一步转移。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被转移的财产,并可主张转移方少分或不分该部分财产。
在判定如何判定挥霍夫妻财产的行为时,除了明确常见的过度消费奢侈品、赌博等典型情形外,一些看似不起眼的行为也可能被认定为挥霍。比如一方背着另一方,频繁给没有正当理由的亲属大额转账。另外,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用于高风险投资且未告知对方,导致财产可能受损,也可能被视作挥霍行为。对于夫妻财产的保护至关重要,若您对如何判定挥霍夫妻财产的行为仍有疑问,比如对某些行为是否属于挥霍拿不准,或者想进一步了解财产被挥霍后的救济途径等,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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