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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权是什么?它的内容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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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16550人看过
导读:出版者权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专有权。该项权利的保护期为10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
出版者权是什么?它的内容有什么?

出版者权相信很多人都是不了解的,出版者权简单的来说就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的版式设计享有的专有权,出版者权的期限是10年。那么,出版者的具体指的是什么,它又有什么内容?下面,就由律图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来的关于出版者权的含义以及内容来为大家做解答。

一、出版者权

出版者权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专有权。该项权利的保护期为10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

出版物:《出版管理条例》(2001年12月12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3号公布,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第2条:本条例所称出版物,是指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出版单位: 《出版管理条例》第9条: 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应当由出版单位出版。本条例所称出版单位,包括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等。法人出版报纸、期刊,不设立报社、期刊社的,其设立的报纸编辑部、期刊编辑部视为出版单位。

二、出版者权的内容

依据出版合同的约定,图书出版者获得的专利有出版权包括以下内容:

(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图书出版者有权出版并发行约定的作品。

(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图书出版者享有以同种文字的原版、修订版出版图书的专利。 《著作权法》第32条第3款:图书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图书脱销后,图书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的,著作权人有权终止合同。

(3)图书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的版式设计享有专有使用权。 《著作权法》第36条: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

四、出版者权的保护期

图书出版者、报刊社对图书、报刊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为10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

以上的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来的关于出版者权的相关知识,相信您在阅读了上文过后对于出版者权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如果您在出版者权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您可以在律图的法律知识栏目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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