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不同意离婚会怎么判决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起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若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且无法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可能判决不准离婚。但判决生效6个月后,原告可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判离可能性通常较大。
二、一方不同意变更抚养权该怎么办
若一方不同意变更抚养权,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诉讼时,需收集能证明上述情形的证据,比如医院诊断证明、邻居证人证言等,以增加胜诉几率。
三、一方不同意离婚是否可行
一方不同意离婚是可行的。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若选择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一方不同意则无法通过该方式离婚。
若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要求离婚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判决标准。若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情形,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即便不存在法定情形,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不离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当一方不同意离婚时,法院会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做出判决。若法院经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便一方不同意,也会判决离婚。比如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那么,若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另一方该如何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呢?又怎样能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争取上更有利呢?若你对这些问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