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房产一方被执行能否拍卖唯一住房
夫妻共同房产一方被执行,唯一住房也可能被拍卖。执行中,若符合法定情形,法院可对唯一住房强制执行。
首先,若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法院能对房屋进行拍卖。
其次,该房产虽为夫妻共同财产,但一方债务若属于个人债务,法院可执行该方在房产中的份额。执行时,需保障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通常会先进行析产,确定被执行方的具体份额后再执行。
二、夫妻共同房产如何认定过户
夫妻共同房产过户分不同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过户,若要将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通常属于共有财产的内部变更,无需缴纳契税。
离婚时过户,协议离婚的,双方凭离婚协议书、离婚证等材料办理;诉讼离婚的,持生效法律文书办理。一般需先对房产进行析产,再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过户时,按照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求填写申请书、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经审核通过后完成过户。办理中要确保材料真实完整,以顺利完成夫妻共同房产过户手续。
三、夫妻共同房产认定标准是什么
夫妻共同房产认定标准如下:一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均属夫妻共同房产。二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三是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四是婚姻期间,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该约定有效,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探讨夫妻共同房产一方被执行能否拍卖唯一住房时,我们了解到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的。那么拍卖后,另一方的权益如何保障呢?比如另一方可能有权要求分割拍卖款中属于自己的份额。另外,如果拍卖后夫妻双方面临居住困难,又该如何解决?这些都是后续可能出现的重要问题。若您对夫妻共同房产一方被执行拍卖唯一住房的相关事宜,如权益保障、后续居住安排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寻求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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